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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20 | 祝福可爱的“超生”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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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何亚福

不久前,我到一位朋友的家里作客。朋友有两个孩子,大女儿今年11岁,小儿子今年5岁。朋友是城市户口,按照计划生育政策,他的小儿子属于“超生”。他的两个孩子都很聪明伶俐、活泼可爱。我对朋友说:“你真好福气,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。”朋友苦笑道:“这两个孩子确实很可爱,可是为了第二个孩子,我们曾经几乎倾家荡产!”朋友接着说,其实他夫妻俩原来并不打算要第二个小孩的,因为他们家境并不富裕,但在6年前,他的妻子意外怀孕了,他们俩人一个信仰佛教,另一个信仰基督教,而这两种宗教都是反对堕胎的,所以他们最终决定留下这个孩子。生下第二个孩子后,计生部门向他们征收了巨额的“社会抚养费”,他们交不起,后来不得不东挪西借,凑够了“社会抚养费”。朋友说:“当时我们借了两位亲戚的钱。为了还清债务,我们辛勤工作了几年,省吃俭用,直到去年春节前才全部还清了借款。”

我问朋友:“为了第二个孩子,你受了那么多苦,你是否后悔过?”他笑道:“有时我也曾有过一丝后悔,但每当看到活蹦乱跳、聪明可爱的孩子,我就暗自庆幸,其实就在一念之差,这个孩子就被堕胎了。只是一念之间,我和妻子作出了这个决定。可能是我天生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让我觉得胎儿是有生命的、是有被生出来的权利的。既然我们采取避孕措施仍然怀了第二个孩子,这说明这个孩子来到世间是天意。每当我看到我可爱的孩子,我知道我当初作出了一个多么高尚的决定,如果我决定让妻子堕胎,我将是个多么卑鄙、残忍的人。”

听了朋友这番话,我的心不禁颤动了一下。有人说我反对计划生育,其实如果计划生育能给出充分的理由,我就一定会支持计划生育。但计划生育的理由是否充分呢?计划生育宣传常常举出的理由是资源问题、就业问题和环境问题。但事实上,人均资源比中国少、人口密度比中国大、但同时又比中国更富裕、失业率比中国更低、环境比中国更好的国家比比皆是。可见,计划生育的这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。

实行计划生育的理由并不充分,但计划生育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剥夺了千千万万个可爱的孩子来到世间的权利。计划生育宣传说,实行计划生育以来,我国少生了3亿人。这意味着,假如没有计划生育,本来应该还有3亿个孩子来到中国大地上。有些人一想到中国如果有16亿人口,就觉得很恐怖,其实在100年前,中国人口只有4亿,那时还是有大批的人在挨饿,那时候的中国人绝对不会认为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能养活8亿人口。况且,人口的增多,并不意味着生活水平的下降,例如,人口稠密的大城市的生活水平并不比人口稀少的乡镇差。

有人说“资源有限”。然而,你有什么证据证明: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究竟能养活多少人?按照日本的标准,中国至少可以养活30亿人,而且是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。有人说中国最多只能养活16亿人,但这种说法并没有充分的证据。计划生育理论其实就是建立在不充分理由的基础之上的。打个比方,在海上有一艘船,这艘船至少可以载30个人,现在这艘船已经载了13个人,当看到海面上有3个小孩在大声呼救时,船上的几个乘客主张去救小孩,船长却说,这艘船如果载16个人,就很危险了,所以船长拒绝这3个小孩上船,让这3个小孩淹死。我不知道计划生育支持者是否认为这个船长做得对?

我们知道,法律上有一条原则,叫“疑罪从无”,意思是说,在证据不足、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时,应当作出证据不足、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。同样道理,计划生育的理由并不充分,现在还在争论之中。而计划生育要剥夺的是千千万万个孩子出生的权利。这等于是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,就把嫌疑犯判处死刑。几亿个孩子的出生权,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就被剥夺了,怎能如此草菅人命?

所以,在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下,我认为“超生”的父母是伟大的,他们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,仍然决定赋予孩子生命的权利。子孙后代会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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